一、什么是讓與擔保
讓與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為擔保債務人的債務,將一定擔保物的權利先行移轉給擔保權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權人可就該擔保物的價值直接受償,如債務人按時清償債務,則該擔保物的權利應當返還給債務人或第三人的制度。這種特殊的擔保權利即為讓與擔保權。
讓與擔保是一種非典型擔保,依民法典之規(guī)定與否,物權擔??煞譃榈湫蛽Ec非典型擔保。民法典上所規(guī)定的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為典型擔保;而由社會交易中所新發(fā)展起來的、非民法典所規(guī)定的物權擔保,為非典型擔保。
讓與擔保權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讓與擔保權從屬于事先存在主債權。
2、讓與擔保權是以先行移轉擔保物的權利的方式達到擔保債權的目的。
3、讓與擔保權的擔保物不一定要移轉占有亦可成立。
4、讓與擔保權的客體主要限于動產。
5、讓與擔保權是一種約定擔保權,必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方可成立。
二、讓與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1、讓與擔保人的權利
第一,債務人依約履行債務后,讓與擔保人有權重新獲得擔保物的所有權,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擔保物,則擔保物的權利得返還給第三人。
第二,讓與擔保人可以繼續(xù)占有和使用該擔保財產。
2、讓與擔保人的義務
第一,依讓與擔保合同的約定先行移轉擔保物所有權的義務。
第二,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的,讓與擔保人應將擔保物交由讓與擔保權人支配和處理。包括轉移占有、交其拍賣或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