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加工承攬合同
根據(jù)《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的規(guī)定,加工承攬合同是指承攬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攬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給付約定報酬而訂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務的一方,稱為定作方;接受并完成加工任務的一方,稱為承攬方。 加工承攬合同是滿足特定需要的一種經濟活動,承攬合同的訂立過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訂立中經常產生的問題,如主體資格、標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還包括商業(yè)秘密、技術材料、留置條件、保密制度等問題。這些問題事項在合同訂立中至關重要。
二、雇傭關系與承攬關系如何區(qū)別
承攬合同與雇傭合同雖然同為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但二者又有明顯的區(qū)別,承攬合同側重勞務給付的結果,定作方選任承攬方是以承攬方的技能、生產設備、信譽等能否勝任工作為條件,承攬方則是以自己的技能或條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獲得利益來締結合同;定作人與承攬人始終地位平等,承攬方對工作安排擁有自主權,不受定作方控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