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可撤銷合同
可撤銷合同,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實,通過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生效的意思表示歸于消滅的合同??沙蜂N合同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是有效合同重要法律特征之一,如果當事人發(fā)現合同有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不能真實地反映當事人的意思,那么,撤銷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生效的合同的法律效力歸于消滅。
2、可撤銷合同在未被撤銷前,仍然有效。即使合同具有可撤銷的理由,但在撤銷權人未依照法律規(guī)定行使撤銷權時,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仍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履行義務。
3、可撤銷合同的撤銷,要由撤銷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實現撤銷權。但撤銷權人是否行使撤銷權,則應由權利人自由決定。
二、可撤銷合同受害方怎么辦
如果已經因欺詐、脅迫等原因與他人簽訂了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合同,我們可以有以下兩種選擇:
1、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或變更該合同。
撤銷一般是指全部撤銷,但如果撤銷不合理的部分并不影響整個合同效力的,也可以只部分撤銷,而對剩余部分繼續(xù)履行,被撤銷的條款則視為合同沒有約定。變更是對合同的不合理部分進行修改,然后按修改后的條款繼續(xù)履行。在變更和撤銷之間,變更有優(yōu)先地位,如果當事人只要求變更,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自行作出撤銷合同的裁判。
上述撤銷和變更的權利合稱為撤銷權,根據合同法54條的規(guī)定,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合同雙方都有撤銷權,而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情況下,只有受害方有撤銷權。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必須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否則就不得再要求對合同進行撤銷或變更,只能履行合同。請朋友們注意這一年是不變期間,不象普通訴訟時效一樣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因此,如果發(fā)現撤銷事由,朋友們應盡快行使撤銷權。
2、不行使撤銷權,照常履行合同。
一般情況下,履行可撤銷合同會給我們造成損失,但商場無絕對,因行情變幻,有時履行合同反而對我們有利,這時我們自然可以選擇履行合同。新合同法把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從無效事由轉為可撤銷事由,并且規(guī)定只有受害方有撤銷權,就是考慮了“反而有利”的可能,否則的話,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的加害者就可以通過“自首”方式避免損失,法律反而保護了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