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寫欠條和借條
人們在日常生活和經濟交往中,因購買物品欠款、因某種需要借款(物)的事常有發(fā)生。往往由于債權人不注意要求債務人寫下欠條和借條,或者寫得不明確,給日后可能產生的債務糾紛的處理帶來困難。因此,應當重視欠條、借條的寫法。一張完整的欠條或借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二) 欠款、借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三) 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
(四) 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五) 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此外,要注意使用標準紙張,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例一: 欠條
現(xiàn)買到王家村吳××舊拖拉機一臺,總價款伍萬元整,已付叁萬元,尚欠貳萬元于今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付欠款額×%的利息。
欠款人:×××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例二:借條
今借到××市化工廠蘇×人民幣貳萬元整(購商品房),明年陽歷十二月三十日前還清。
借款人:×××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
二、欠條未寫還款日期怎么辦
司法實踐對于借條,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欠條依據司法解釋規(guī)定,債務人開具欠條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債權人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債權人收到債務人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
可以訴訟,在當事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公告送達。最好及時地主張您的權力,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