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式合同的定義
格式合同又稱為附和合同、定式合同、附從合同、標準合同、定型化契約?!逗贤ā返?9條規(guī)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訂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1、從形式上,格式合同是指采用格式條款的形式訂立的合同,實踐中,由于格式合同在締約上的高效性和低成本性而被廣泛應用,如:建筑工程承包、人身保險或財產保險、水電供應、交通運輸、通訊、能源供應等等各個領域均廣泛使用。
2、從實質上,格式合同的雙方從理念上法律地位平等,但往往存在事實上的不平等性。使用格式條款的一方往往是處于壟斷地位、經濟實力雄厚的企業(yè)。而相對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則居于附從地位,對于使用人提出的格式條款并無或欠缺實際磋商交涉的機會,只能概括地接受或不接受。
3、從性質上,格式合同是合同類型的一種,具備合同的本質屬性。當事人雙方雖然存在事實上的不平等,但它仍然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相對方仍然有表達自己意思對格式條款予以承諾的機會。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并應采取合理的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二、采用格式合同的好處
第一,格式合同有利于節(jié)約交易時間、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交易安全。格式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特點即內容上的固定化、形式上的標準化,使合同可以對不同的相對人反復使用。可見格式合同精簡了締約過程,提高了交易效率,從而避免了人力和物力的浪費。格式合同多由提供商品或勞務服務的一方當事人或由行政部門負責制成書面形式,其條款一般都明確具體,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都相對固定,因而可以使當事人從這種較為穩(wěn)定的合同關系中實現(xiàn)自己的權益;同時,由于合同的條款是以明示的方式表現(xiàn)出來的,也便于國家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第二,格式合同有利于分配合同風險、減少訴訟,提高訴訟效率。格式合同的訂立采用書面形式且其合同條款明確而細致,使得合同履行時當事人雙方的責任和風險明確,有利于減少訴訟和提高訴訟效率。
第三,格式合同可以補充法律的不足,促成當事人進行新型的交易。隨著經濟的迅速發(fā)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許多新型的交易形態(tài),如融資租賃、房屋預售等開始在經濟生活中出現(xiàn),并且日益普遍。但是由于法律規(guī)定落后于社會實踐,對于這些交易中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法律并沒有做出規(guī)定。此時,新型合同的當事人就可以利用格式合同來確定其內容。
第四,格式合同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為了調控經濟,穩(wěn)定社會經濟生活,國家把其意志的單向性與格式合同條款相對人的無協(xié)商性有機地結合起來,把其意志以條文的形式規(guī)定在格式合同之中。同時,因格式合同往往涉及國民經濟的重要領域,起到引導消費、調整國家經濟結構、落實國家經濟政策、保障國民經濟穩(wěn)定、有計劃發(fā)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