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有效嗎
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有這么一個案子,某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給某公司,雙方約定了租期、租金及違約條款。承租方進入后對大廈進行了裝修。幾個月后 ,承租方以《租賃合同》無效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房產公司返還其已經收取的房租,及該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并賠償其損失。經查,房產公司系大廈的建設單位,該大廈尚未辦理整體驗收手續(xù)。另外消防支隊同意大廈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未簽發(fā)。
依照我國《建筑法》的規(guī)定,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廈不具備出租使用的條件;房產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時,沒有辦理消防驗收手續(xù),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后,也未辦理消防驗收手續(xù),根據我國 《消防法》的規(guī)定,消防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行為,違反了《消防法》的規(guī)定。依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違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強制性規(guī)定 ,應認定為無效。
二.違章建筑能出租嗎
依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規(guī)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屬于違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違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違章房屋出租,作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辦法就是租賃前認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產證照,沒有產權證或與產權證登記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賃。當然,個別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違章房屋仍要租賃的,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但這種風險未必能規(guī)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