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二、履行勞動合同應當遵循什么原則?
(一)全面履行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全面履行,有以下幾點要求: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義務。
2、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勞動合同附隨義務。由于勞動合同是繼續(xù)性合同,勞動合同的內容有不斷擴張的自然傾向,勞動合同自然增加的義務,雙方也應當履行。
(二)勞動者親自履行原則。勞動者親自履行,是指勞動者必須本人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為履行。勞動合同的人身屬性決定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高度的人身信賴關系,雙方當事人是經過慎重選擇與對方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選擇了勞動者,就是選擇了該特定勞動者本人的勞動能力,而不是選擇了一般的勞動能力。所以,勞動者只能以本身蘊涵的為用人單位所選擇的勞動能力親自履行勞動合同義務。
(三)繼續(xù)履行原則,即在勞動合同可以繼續(xù)履行的前提下,未出現(xiàn)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情形,勞動條件沒有較大變更時,勞動合同一般應當繼續(x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