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不定期租賃的期限怎么確定
不定期租賃,是指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租賃。租賃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能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合同法》第232條規(guī)定可以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guī)定就租賃期間問題達成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可根據租賃合同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租賃期限。如果仍不能確定的,就應視為不定期租賃。在不定期租賃中,當事人無法確定租賃期限,所以當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出于承租人利益的考慮,出租人終止租賃合同的,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給承租人一個合理的寬限期,以便及時妥善作出安排。
二.承租人怎么保管租賃物
1.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所要求的方法保管租賃物 如租的是機器設備,就應將其放置在廠房里,而不應露天擺放。租賃物是電腦的,在使用后關掉電源開關等等。
2.按照租賃物的使用狀況進行正常的維護 很多租賃物都是需要對其經常進行保養(yǎng)維護的,如果不進行經常的維護,就難以保證正常的運轉。例如,汽車應當經常加機油,經常進行保養(yǎng),才能保證正常使用。對于租賃物正常維護的費用有兩類:
一是為維護物的使用收益能力所支付的費用,如機器設備上的潤滑油,汽車使用的汽油、機油等,這部分費用一般應由承租人負擔;
二是為了維持租賃物使用收益狀態(tài)所支出的費用,如房屋的維修費用、汽車換胎的費用、機器設備更換零部件的費用等,應當由出租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