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如何撤銷,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幫助了349人 作者:北京合同糾紛律師 來源:法邦網(wǎng)
一、要約如何撤銷?
要約的撤銷,是指在要約生效后,要約人使其喪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銷包括全部內(nèi)容的撤銷,也包括部分內(nèi)容的變更。合同法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二、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北京合同糾紛律師溫馨提示:
依法,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這里不要將“到達”理解得太過局限,事實上,到達是指要約的意思表示客觀上傳遞到受要約人處就可以了,不管受要約人是否實際了解到要約的具體內(nèi)容。比如說,要約以電傳的方式傳遞,受要約人收到后因臨時有事未來得及看其內(nèi)容,這種情況下要約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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