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效合同的補正有效嗎
無效合同的補正 無效合同的補正是指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導致合同不能滿足有效條件,當事人可以通過事后補正或實際履行來使合同滿足有效的條件,促使合同有效。
二.無效合同的補正與效力待定合同的區(qū)別
對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認與無效合同的補正是不同的。無效合同的補正,是當事人對于無效合同進行修正,消除其違法內容,從而使合同變?yōu)橛行Ш贤?。而效力待定合同的內容一般并不涉及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損害公共利益的問題,對此類合同效力的補正并不是通過當事人協(xié)商,而是通過有權人進行追認的方式進行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行為人并未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及社會公共利益,也不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應導致合同撤銷,主要是因為有關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代訂合同的資格及處分能力所造成的。毫無疑問,由于存在著這些情況,合同本身是有瑕疵的,但這種瑕疵并非不可彌補。一方面,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因為權利人的追認而生效,如無代理權人代理他人訂立合同,經(jīng)本人追認可以生效。由于這種追認表明效力待定合同的訂立是符合權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因此經(jīng)過追認可以消除合同存在的瑕疵。另一方面,因權利人的追認而使合同有效,并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相反,經(jīng)過追認而有效,既有利于促成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維護相對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