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負債務時如何抵消
抵消,是指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時,一方當事人通知對方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或者雙方協(xié)商以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以使雙方的債務在對等數(shù)額內消滅的行為?!逗贤ā返?9條規(guī)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消,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消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消的,應當通知對方。
二.合同抵消的效力問題
抵消使雙方債權按照抵消數(shù)額而消滅。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從自動債權方面看,不能超過自己的債權額獲得滿足;從受動債權方面看,也僅于獲得滿足的范圍,即僅就自動債權額消滅其債權。由此決定,一方的債權額大于對方的債權額時,前者僅消滅一部分債權額,后者則全部消滅。
抵消使雙方債權溯及到得為抵消時消滅。所謂得為抵消時,是指抵消權發(fā)生之時。如果雙方債權的抵消權發(fā)生之時不同,則應以抵消人的抵消權發(fā)生時為標準。被抵消人嗣后縱為抵消的意思表示,也不得溯及其抵消權發(fā)生時產生抵消效力,因為其抵消權已依對方的抵消意思表示歸于消滅。至于溯及力的內容,包括雙方債權的擔保及其他從權利,均從得為抵消時消滅;雙方債權的利息債權,均從得為抵消時消滅;給付遲延、受領遲延、違約金、賠償損失金等,均從得為抵消時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