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具有違法性
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當事人在訂立無效合同后,不得依據(jù)合同實際履行,也不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無效合同自始無效
無效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
二、無效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1) 全部無效合同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內容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①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xiàn)為:
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當然有效;
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c.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②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xiàn)為:
a.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
b.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
c.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d.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
e.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但有兩例外:事后經權利人追認的,有效;事后取得處分權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2) 部分無效合同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內容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