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合同的支付時間,合同支付時間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此文章幫助了1400人 作者:北京合同糾紛律師 來源:法邦網
當事人訂立合同后,應該怎樣確定合同的支付時間,合同的支付時間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下文作出介紹。
依《合同法》第161條規(guī)定,買受人應當按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
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買賣雙方通過補充協議確定,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的習慣確定。
如買賣雙方原來的多次交易均是買受人在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后1個月支付價款,則此次交易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時間仍是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后1個月。
如依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確定支付時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北京合同糾紛律師溫馨提示: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如果要使合同生效還需要該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過,即使合同未生效,只要一方違反其依據的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并因此給另一方帶來損失,那么該違反義務方就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但是這種行為帶來的損失并不好計算,所以在簽合同前保留證據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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