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是什么,要約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此文章幫助了1249人 作者:北京合同糾紛律師 來源:法邦網(wǎng)
要約是什么?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qū)Ψ桨l(fā)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fā)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收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要約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要約人應是具有締約能力的特定人
2.要約的內(nèi)容須具體、確定
3.要約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約人受其約束
4.要約必須發(fā)給要約人希望與其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
5.要約應以明示方式發(fā)出
6.要約必須送達于受要約人
北京合同糾紛律師溫馨提示:
依法,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這里不要將“到達”理解得太過局限,事實上,到達是指要約的意思表示客觀上傳遞到受要約人處就可以了,不管受要約人是否實際了解到要約的具體內(nèi)容。比如說,要約以電傳的方式傳遞,受要約人收到后因臨時有事未來得及看其內(nèi)容,這種情況下要約也生效。
如果您遇到合同糾紛問題,可以拔打免費合同糾紛法律咨詢電話:18529592792(同微信),專業(yè)合同糾紛律師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