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鑒定費和施救費應當由保險公司賠付嗎
2017年7月4日14時30分,張某雇傭的司機駕駛被保險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受損。張某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張某在保險公司處投保機動車損失險,保險公司對張某的損失有賠付義務卻未賠付,故訴至法院:1、判令保險公司給付張某保險金暫計4萬元;2、訴訟費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公司辯稱,訴訟費、鑒定費等間接損失,不予賠償。
法院判決:支持原告部分訴求
法院認為,原告訴訟請求中的合法部分予以支持,超出部分予以駁回。判決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車輛損失險保險限額內賠付原告張某80137元;二、被告于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鑒定費4000元、施救費2600元,共計6600元;案件受理費2033元,減半收取1016.5元,由原告負擔32.5元,由被告負擔984元。
律師說法:訴訟費、鑒定費等間接損失應當由保險公司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钡诹臈l:“條規(guī)定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笨芍V訟費和施救費是屬于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公司應當予以賠付,但是要在車輛損失險保險限額內賠付。
以上就是關于“鑒定費和施救費應當由保險公司賠付嗎”的案例介紹,在這里要提醒大家,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如果出現(xiàn)糾紛,最好咨詢專業(yè)律師,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