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被曝拖欠工資
近日,有美團南京溧水站外賣員向記者反映,公司已經拖欠他們的工資一個多月了,總共有30余名外賣員和5名業(yè)務部員工被拖欠薪資。每個員工被拖欠的工資為2000元至10000元不等,被拖欠的薪資總額或達數(shù)十萬元。
這些外賣員稱,7月4日,美團南京溧水站曾經更換過代理商。但是老代理商在交接之前,并未結清6月份工資。而新代理商接手之后,也沒有接手處理這個“歷史遺留問題”。
7月26日,美團華東區(qū)告訴記者,已在第一時間聯(lián)系了南京溧水區(qū)“舊代理商”南京一超餐飲配送有限公司。目前,該配送公司已承諾,會在8個工作日內結清外賣員的工資。

惡意欠薪勞動者該如何維權
惡意欠薪問題,是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凸顯的問題,在人口流動日益頻繁和勞動力高度聚集的背景下,這關乎廣大勞動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權益的保障,關乎人民群眾的生活安定感和幸福感的實現(xiàn),更關乎社會整體秩序的穩(wěn)定和社會公序良俗的保護。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來,人民法院處理了一批惡意欠薪案件,有效地打擊了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分子,營造了和諧的社會氛圍。本案中,被告人付德紅為逃避支付勞動報酬,隱匿個人行蹤,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且經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同時考慮到付德紅歸案后的認罪表現(xiàn)予以從輕處罰,做到了罪刑相適應,罰當其罪。該案的審判明晰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構罪要件,充分發(fā)揮了人民法院保護民生的職能作用,為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的穩(wěn)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