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橋一姐身世曝光父母離異智商有問題
根據北青網報道,虹橋一姐靠追星把自己追成了明星,堪稱2016年最厲害的粉絲。如今,她已經被稱作是評判一個明星是否當紅的標志,沒被她蹲過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混娛樂圈兒的。
“虹橋一姐”的稱號響徹微博,可其追星前生活是怎樣的?近日,有媒體采訪了龔玉雯本人,其18個月大時父母離異,從小跟外公外婆長大。其外婆說,小學時老師說她智商有問題,要她去測智商,導致同學看不起她,還往她水杯里吐吐沫。
因為各種原因,龔玉雯沒有考上高中,之后她便開始了自己的追星之路,而且越來越沉迷。一直到最近,她突然在網絡上走紅,并有了“虹橋一姐”的名號。不僅有了超過27萬的微博粉絲,連汪涵主持的熱門網綜《火星情報局》都邀請她去錄制。
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受教育權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國家保障實現的接受教育的權利,是憲法賦予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礎。就是指公民享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和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
所謂受教育權是指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進入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適合于其身心發(fā)展的適當方式接受系統(tǒng)的學校教育、學前教育或者其他教育培訓的權利。其內容包括受教育機會權、受教育條件權和公正評價權三個方面。
受教育權包括兩個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學接受教育的權利;二是國家提供教育設施,培養(yǎng)教師,為公民受教育創(chuàng)造必要機會和物質條件。
侵害受教育權的具體表現實際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過教育獲得人力資本并最終獲得財產利益的可能性。
具體來說,也可以是說公民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以及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受侵害:如:適齡兒童和少年沒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接受,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沒有予以保證國民教育;適齡兒童,少年沒有入學接受規(guī)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在義務教育階段,對學生收學費;父母不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學校剝奪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外界因素干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