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陌生女子捐肝臟成夫妻
魯格(Heather Krueger)捐贈了一半肝臟進行移植,當時兩人并不相識,沒想到一年后卻成為了夫妻。今年10月初,兩人在伊利諾斯州法蘭克福舉辦婚禮,正式成為夫妻。
據(jù)英國《每日郵報》報道,來自美國的克里斯-鄧普西(Chris Dempsey)為肝病四期的希瑟-克希瑟25歲時被診斷出患有肝臟疾病,醫(yī)生告訴她,只有50%的可能性將生命維持兩個月。此后,希瑟一直都在努力尋找肝臟捐贈者,但是肝臟捐贈需要滿足三個基本條件:身體健康狀況良好、血型相同、肝臟大小相似,很難找到同時符合這三項條件的人。
一個偶然的機會,克里斯從一位同事那里聽說自己的表妹生命垂危,需要進行肝臟移植,于是他就到醫(yī)院進行了相應檢查,結果發(fā)現(xiàn)自己非常符合捐贈條件,于是他決定為素不相識的希瑟捐贈一半肝臟?!拔以诤\婈憫?zhàn)隊待了四年,無論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會逃避,所以我和自己說‘如果我符合幫助她的條件,那我就要去幫她’”??死锼拐f。
克里斯是一位前海軍陸戰(zhàn)隊隊員,現(xiàn)在是一名執(zhí)法人員。他不僅為希瑟捐了一半肝臟,還打電話告訴希瑟,說自己會為她發(fā)起一場籌款活動來解決醫(yī)療費用問題?!拔液喼辈荒芟嘈盼宜牭降氖虑椋业膵寢尪伎蘖顺鰜??!毕I貞浾f。隨后,克里斯和希瑟相約共進午餐并且討論了肝臟移植的事情。
克里斯和希瑟在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醫(yī)院(University Of Illinois Hospital)進行了肝臟移植手術,整場手術進行了8個多小時,手術過程一切順利。之后不久,兩人的身體逐漸恢復,關系也更加緊密。在進行手術前,克里斯和希瑟兩個人就對彼此產(chǎn)生了感覺,但不敢說出來。幸運的是二人終成眷屬。
器官捐贈的相關法律知識
人體器官捐贈是一種以人體器官為特殊標的物的合同行為,要充分尊重相關當事人的意思自愿?;铙w捐獻是自然人行使自決權的表現(xiàn),但也應符合自決權行使的限制要求。若捐贈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障礙者,其捐贈行為必須經(jīng)得監(jiān)護人的同意。本人生前承諾捐贈的行為是一種死因贈與行為,以本人死亡為生效要件,繼承人、協(xié)力摘取器官的醫(yī)方是為執(zhí)行人,若本人是涉案人員,相關司法機關也作為協(xié)助執(zhí)行人,本人意愿應予以最大尊重,“該行為是對生前本人表明意思而處分遺體的‘生前自決權’的延長的尊重”。若死者生前未作意思表示,筆者認為不宜適用“推測同意”原則,而應由遺屬決定是否予以捐贈。在當事人達成捐贈協(xié)議,即使作出公證的情況下拒絕履約,鑒于人體器官的特殊性,也不得申請強制執(zhí)行,但可以要求當事人承擔適當?shù)钠渌袷仑熑危缰Ц断嚓P手續(xù)費用等。
多數(shù)西方國家器官捐獻有“指定同意”、“推測同意”、和“請求同意”三種形式。 “指定同意”是一種志愿捐獻器官體系,已經(jīng)表達捐獻意愿的患者,親屬在其死亡時允許捐獻器官,如丹麥、德國、英國?!巴茰y同意”是指除非患者特意申請死后不捐獻器官,一般患者在被診斷為腦死亡后就自然成為供體,如日本、俄羅斯、匈牙利、奧地利、芬蘭等國?!罢埱缶璜I”,即負責器官捐獻的醫(yī)生有責任向患者家屬表示器官捐獻的請求,如美國和加拿大。
人體器官捐贈的基本原則:首先,人體器官捐獻應堅持主體平等和意思自愿原則;其次,貫徹利益權衡原則,如:供體損害最小原則,建立知情同意制度,確立器官捐贈方、接收方和接受方三者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及獨立人格;使當事人的信息盡可能對稱,實現(xiàn)實質上的地位平等;再次,捐贈器官應堅持公序原則,如,禁止對器官的“窮盡利用原則”,維持遺體表面遺容的完整性;堅持非常必須原則,和器官捐贈無償原則,避免傷及人的尊嚴,阻礙移植醫(yī)學的發(fā)展,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亂和善良風俗的遺失,誘發(fā)人口買賣、器官交易等嚴重犯罪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