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銷售人員簽的購買合同沒蓋公章
石家莊XX物資公司向恒大金碧天下項目供應巨額鋼筋時,由于負責人缺少法律意識在簽訂的《鋼筋采購合同》中僅有采購單位XX建設集團項目經理的個人簽字,而沒有加蓋建設集團的公章。合同簽訂、物資公司送貨后,建設集團沒有支付其貨款,之后物資公司將建設集團訴至法院,請求采購單位建設集團支付貨款,但建設集團主張項目經理不是該公司的合法授權人,貨款應由項目經理自行支付。
法院判決:構成表見代理應付貨款
結合雙方往來過程中的大量證據材料,提出了簽訂合同過程中物資公司已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是善意第三人,項目經理個人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應由建設集團負責還款,最終法院支持我方意見,判決建設集團償還貨款。
律師說法:如何認定表見代理及其后果
一、何為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于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代理行為。表見代理實質上是無權代理,是廣義無權代理的一種。若無權代理行為均由被代理人追認決定其效力的話,會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害,因此,在表見的情形之下,規(guī)定由被代理人承擔表見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強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二、表見代理的法律后果
1、表見代理成立,訂立的合同有效,表見代理中的相對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條規(guī)定的撤銷權。
2、本人(被代理人)對相對人(善意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表見代理被認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產生的后果同有權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樣,即由被代理人對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3、代理人對本人(被代理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無權代理人對被代理人的費用返還請求權。表見代理的法律后果使被代理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時,無權代理人應依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