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訂立前如何防范風險
合同的達成往往需要經歷交易雙方的多輪談判,特別是內容重大、結構復雜的合同。雙方在討價還價中會不斷調整各自的最大利益和退讓底線,因此,在談判過程中應當特別注意,避免使不合自己利益初衷的意思表示產生法律約束力。
如果發(fā)出條件的目的只是想探詢對方是否有合作的意愿,則應斟酌詞句,避免使其成為要約,因為,要約不得任意變更和撤銷,對方一旦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中的內容便成為要約人在合同項下的義務,若不履行,即構成違約。
因此,若沒有一經對方接受便受法律約束的意圖,則應將發(fā)盤作成要約邀請,在發(fā)盤函件中明確提示“此件僅為要約邀請,不具法律約束力”等字樣;如果發(fā)出條件的目的是想嚴格按照發(fā)出條件成立合同并履行的話,則應在發(fā)盤函件中明確提示“此要約不得更改,一經更改,要約失效”等字樣,因為,法律規(guī)定,承諾方對要約進行非實質性更改,要約仍然有效,合同成立,合同內容以承諾方的承諾為準,此時,若沒有要約上的特別聲明,要約人就很有可能要受到不完全符合自己本意的合同的約束了。
二、如何防范買賣合同的風險
要防范買賣合同的風險,簽訂買賣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結算方式
陷阱:需方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寫結算方式,不寫結算期限。以達到延長付款期的目的。
注意:寫清結算的具體方式,寫明結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還要寫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確切數(shù)額。
2、違約責任
陷阱:有可能違約的一方,不寫違約責任,或將違約責任寫得過輕。
注意:將違約責任寫具體。最好把對方每項義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都分別寫清,以鉗制對方,使其正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3、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陷阱:不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選擇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決方式和管轄機關。
注意:寫清解決糾紛的方式,是仲裁、還是訴訟。確定糾紛的管轄地。
以上內容就是對“合同訂立前如何防范風險”以及“如何防范買賣合同的風險”等問題的詳細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yè),在簽訂合同前以及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都需要謹慎對待,對各方面的情況仔細審查后在決定是否要在合同上簽字蓋章,以盡可能地防范可能會產生的合同風險。在簽訂合同時,如果您合同中的某些內容存在疑問,建議您咨詢合同糾紛方面的專家律師,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