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證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
保證人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保證時,應當和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根據擔保法的規(guī)定,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主債務的種類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訂立的主合同是何種類型的債務,是給付金錢債務、交付貨物債務還是付出勞務的債務。主合同的數額是指主合同的標的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和保證人有著直接的關系。因此,債務人在合同規(guī)定的履行期限內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就要開始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的方式。擔保法規(guī)定保證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要比一般保證的責任大,因此,保證的方式是保證人如何承擔保證責任的重要問題,在訂立保證合同時,應當對保證的方式作出明確規(guī)定。
4、保證擔保的范圍。保證擔保的范圍是指保證人對哪些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可以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的范圍,明確是對主債務、主債務的利息、損害賠償金、違約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內容的全部還是部分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的期間。是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起止時間。保證人在規(guī)定的期間內承擔保證責任,過了該期間,即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保證人也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一般應約定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后的一段期間。
6、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簽訂保證合同要注意什么問題
1、保證合同應當為書面形式。可以是一份獨立的合同書,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2、保證合同成立的特殊形式: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
3、保證合同的當事人為保證人和債權人。
4、保證合同通常僅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也可以訂立最高額保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