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動產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原則上應當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應當適用法定質押擔保的范圍,即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
1、主債權是指動產質押所擔保的主債務合同中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債權產生的孳息債權。
2、利息指實行質權時主債權的已屆清償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確定,也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約定過高的利息,否則法律不予保護。
3、違約金是指債務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應當給付債權人的金額。
4、損害賠償金是指債務人未履行合同,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務人應當賠償?shù)慕痤~。
5、質物保管費用是指質權人占有質物,在保管質物期間所支出的費用。例如,對質物進行必要維護所需費用,對質物(如動物)進行飼養(yǎng)所支出的費用。
6、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是指實現(xiàn)質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例如,質物估價的費用、質物拍賣費用等。
當事人約定質押擔保范圍的,可以小于法定擔保范圍,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擔保范圍,只要當事人的約定不違反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的。質權與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質權也消滅。
二、動產質押擔保應注意什么
在使用當初質押擔保時,當事人應注意以下五個問題:
1、質押的財物,應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即法律允許流通和可以強制執(zhí)行的財物。
2、使用質押擔保,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的質押合同。質押合同內容主要包括: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質物的名稱、數(shù)量、質量、狀況;質押擔保的范圍;質物移交的時間;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3、質押擔保的范圍主要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
4、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的,質權人要承擔民事責任。
5、實現(xiàn)質權的途徑,一般是折價,拍賣或變賣三種途徑。質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