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一)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具體表現(xiàn)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這種情況由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當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
3、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二)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xiàn)為: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
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
5、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但有兩個例外:事后經權利人追認的有效;事后取得處分權的有效。
(三)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無效。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二、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一)無效的合同在被認定無效后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二)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合同無效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如關于管轄權、法律適用的條款即屬于有關爭議方法的條款。
(四)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