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約責任的構成條件是什么
根據(jù)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guī)定,以及目前我國的司法實踐,構成違約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第一, 行為,也就是一方當事人必須有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這是構成違約責任的客觀條件。違約行為只能在特定的關系中才能產(chǎn)生。違約行為發(fā)生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jīng)存在著合同關系。如果合同關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無效),則不發(fā)生違約行為。
第二, 過錯,即違約一方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這也是違約責任的主觀要件。當事人違約可能有各種原因,如不可抗力、對方違約等。因這些原因引起違約,當事人不能承擔違約責任。只有因違約當事人的原因造成違約責任。因此,違約當事人要承擔違約責任,主觀上必須要有過錯。而在雙方過錯的情況下,過錯的大小是其承擔違約責任大小的依據(jù)。
第三, 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指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了財產(chǎn)上的損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從權利角度考慮,只要有違約行為,合同債權人的權利就無法實現(xiàn)或不能全部實現(xiàn),其損失即已發(fā)生。在違約人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不必考慮對方當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損害及損害的大??;而在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情況下,則必須考慮當事人所受到的實際損害。
第四, 因果關系 ,即違約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違約當事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只限于因其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其他損失,違約人自然沒有賠償?shù)牧x務。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對這兩種損害違約人應賠償。
二、違約責任能夠免除嗎
違約責任免責,是指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xiàn)法定的免責條件或者合同約定的免責事由導致合同不履行的,合同債務人將被免除合同履行義務。
1、約定的免責
合同中可以約定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免除其責任的條件,這個條款稱為免責條款。免責條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對方人身權或財產(chǎn)權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
2、法定的免責
法定的免責是指出現(xiàn)了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情形,即使當事人違約也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117條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p>
上文告訴了大家“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以及“違約責任能否免除”,知道了這些不足以要求違約方承擔自己的損失。守約方應該了解下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如果是支付違約金的話就要知道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或者是之前約定的違約金過低后該怎么辦。這些您可以咨詢專業(yè)的律師,也可以請律師幫忙索要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