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應該怎么履行
對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屆滿以后,債務人應當根據合同的具體內容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則實施履行行為。債務人在履行的過程中,應當遵守一些合同履行的基本規(guī)則。
1、履行主體
合同履行主體不僅包括債務人,也包括債權人。因為,合同全面適當地履行的實現(xiàn),不僅主要依賴于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行為,同時還要依賴于債權人受領履行的行為。
除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性質上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履行的債務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債務人的代理人進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為是法律行為時方可適用。同樣,在上述情況下,債權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為受領。
此外,必須注意的是,在某些情況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質,第三人也是正確的履行主體。不過,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時,該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當事人的地位,第三人僅僅只是居于債務人的履行輔助人的地位。
2、履行標的
合同的標的是合同債務人必須實施的特定行為,是合同的核心內容,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標的不同,合同的類型也就不同。
如果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標的履行合同,合同利益就無法實現(xiàn)。因此,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的標的履行合同就成為了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規(guī)則。合同標的的質量和數量是衡量合同標的的基本指標,因此,按照合同標的履行合同,在標的的質量和數量上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履行。
如果合同對標的的質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然無法確定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在標的數量上,全面履行原則的基本要求便是全部履行,而不應當部分履行,但是在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前提下,也允許部分履行。
3、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債權人接受履行行為的時間。作為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約定,當事人應當在該履行期限內履行債務。如果當事人不在該履行期限內履行,則可能構成遲延履行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根據《合同法》第 61條的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另行協(xié)議補充,如果協(xié)議補充不成的,應當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還無法確定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這也是合同履行原則中誠實信用原則的體現(xiàn)。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兩種情形:遲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屆滿后履行合同為遲延履行,當事人應當承擔遲延履行責任,此為違約責任的一種形態(tài);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所為之履行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構成不適當履行。
4、履行地點
履行地點是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受領給付的地點,履行地點直接關系到履行的費用和時間。
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債務人就應當在該地點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債權人應當在該履行地點接受債務人的履行行為。如果合同約定不明確的,依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補充,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則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履行地點仍然無法確定的,則根據標的的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履行地點。如果合同約定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5、履行費用
履行費用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費用。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履行費用,則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負擔費用。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履行費用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則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果仍然無法確定的,則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變更住所或者其他行為而導致履行費用增加時,增加的費用由債權人承擔。
二、履行合同的抗辯權有哪些
在雙方合同中,合同當事人都承擔義務,往往一方的權利與另一方的義務之間具有相互依存、互為因果的關系。為了保證雙務合同中當事人利益關系的公平,法律做出了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證履行時,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的保留性權利,這就是對抗對方當事人要求履行的抗辯權。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有下列幾種:
1、同時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或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履行的要求。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
(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系。
(2)債務同時到期,可以同時履行;雙方的對等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3)當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約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對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辯權。
2、先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的要求;先履行一方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
(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
(2)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這種順序一般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按交易習慣能夠確定。應先履行的債務有履行可能。
(3)應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
3、不安抗辯權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yè)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綜上是關于“合同應該怎么履行”以及“履行合同的抗辯權有哪些”的合同履行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在合同中,雙方當事人應約定以何種形式來履行義務,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結算方式等。不同性質、內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合同內容約定的越明確,發(fā)生糾紛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建議您簽訂合同時做好是咨詢專業(yè)的律師,避免發(fā)生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