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無效包括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二、合同無效時的訴訟時效怎么算?
民法通則第135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薄胺闪碛幸?guī)定的”在我國僅指法律對時效期間的長短另有規(guī)定,而不是對是否受時效限制另有規(guī)定。按本條,任何情況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都應受時效限制,只不過不同情況下時效期間的長短不同、開始計算的時間不同、是否應中止、中斷和延長的情況不同。無效合同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返還財產(chǎn)或賠償損失,屬于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應當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起訴,否則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至于訴訟時效的起算問題,應以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合同法第61條、第62條、第66條、第161條等條規(guī)定確定,從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民法通則第137條第1項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焙贤▽Υ藷o另外規(guī)定。
因此,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仍應遵循此規(guī)定,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通過判決或仲裁機構通過裁決確認,一方在起訴時合同效力并不確定,一方或雙方也無權自行確定。因此當事人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主張權利,時效期間應從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如企業(yè)之間的借款合同雖然無效,但時效的起算只能以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次日為準,不能以銀行款項借出之次日開始計算,也不能以出借人主張權利被借款人拒絕之次日開始計算,更不能以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無效之次日開始計算。
實踐中不乏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無效之前不知道合同無效,因此仍期待合同履行而沒有及時提出返還或賠償?shù)恼埱螅藭r權利人不知也不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時效期間不應開始計算。
上文為您詳細介紹了有關“合同無效包括哪些情形”以及“合同無效時的訴訟時效怎么算”等問題的具體內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如果因為對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效,且因合同無效給您造成了損失時,您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如果對方拒絕,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要注意不要過了訴訟時效。此外,您還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jù)資料,否則一旦證據(jù)不足,法院將不會支持您的訴訟請求,您也將白白遭受損失。為了能夠更好地在訴訟中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事先咨詢一下合同糾紛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