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訂合同怎么簽字蓋章
1、自然人的簽名:自然人訂立的合同,可以采用簽名、按手印、簽名加手印的方式,其中簽名不僅僅限于自然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還可以是別名、筆名、藝名等,這種情況在民間借貸合同、勞動合同中尤為常見。所以用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以外其它名稱簽訂的合同并非無效,如果所簽別名、筆名等確屬簽名的合同當事人本人,合同當然成立,但若因此發(fā)生糾紛存在舉證的責任;如果冒用他人名字,合同不成立。建議盡量采用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并在訂立合同時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身份證明。
2、法人的簽章:法人訂立的合同必須同時具備法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經(jīng)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的簽章,缺一不可。訂立合同時應當注意所加蓋的法人公章是否與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完全一致,法人內(nèi)部科室的印章不能對外代替法人公章訂立合同。同時注意法人公章的外借問題,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規(guī)定,因借用其他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訂立合同而發(fā)生糾紛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承擔連帶責任。法定代表人可以采用簽字或者蓋章的方式,或者授權(quán)代理人簽章。
二、沒有簽字蓋章的合同有效嗎
缺少簽章的合同成立問題:簽章是書面合同成立的要件,缺少簽章一般會導致合同不成立,但是《合同法》對此作出例外規(guī)定,即第37條規(guī)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簽訂合同應當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和約定簽字蓋章。雙方當事人都是個人的,雙方簽字即合同成立。雙方當事人中一方是個人,一方是法人單位或法律認可的其他組織的,雙方合同約定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的方式使合同成立,也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效力有疑問的,最好咨詢一下專業(yè)律師,免得因簽字蓋章問題導致合同無效,引發(fā)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