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設定抵押的合意。抵押合同的訂立一般是抵押權成立的必要條件,但抵押合同的訂立并不意味著抵押權成立,只有在抵押合同有效,當事人依約履行抵押合同,抵押權才能成立。
抵押合同的當事人是抵押關系的當事人,即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抵押人是提供財產(chǎn)作為債權擔保的一方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又稱為設抵人。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并且對抵押的財產(chǎn)具有處分權。抵押權人須是抵押權所擔保的主債權的債權人,非主債權人不能成為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在抵押合同中是存獲利益的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成為抵押權人。
二、抵押合同應包括哪些內(nèi)容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這是關于抵押合同要式性的規(guī)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書面形式;二是口頭形式。抵押合同是當事人對未來的事項達成的協(xié)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果沒有書面的抵押合同,不僅擔保的范圍不好確定,甚至連是否設置抵押、以什么作抵押、抵押合同生效的日期都無法確定。如果當事人沒有采用書面形式,可以認為抵押合同沒有成立。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質(zhì)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范圍;
5、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上述規(guī)定內(nèi)容的,可以補正。對當事人來說,合同就是法律。合同的內(nèi)容必須完備、具體、明確,才好履行。合同的性質(zhì)不同,合同的內(nèi)容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