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上什么是承攬合同
承攬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買賣合同外最為常見和普遍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251條第1款對承攬合同所下定義為: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承攬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為承攬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的一
承攬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買賣合同外最為常見和普遍的合同,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承攬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為承攬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沒有以承攬人、定作人指稱雙方當事人,也不影響對其法律性質的認定。
二、如何避免承攬合同欺詐行為
簽訂合同時都有被欺詐的風險,合同欺詐的手段也是層出不窮,承攬合同也不例外,因此在簽訂承攬合同時應注意下列幾點,以防欺詐:
1、嚴格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和實際履約能力
首先要判斷有無該企業(yè)、單位,因為在實踐中有私刻公章簽訂合同的現象發(fā)生,也有個別幾個人自行組織起來,既不辦理工商登記,也不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以某“中心”、某“公司”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此外,還要審查授權簽約的個人有否簽約權限。其次要判斷對方是否隱瞞自己的經營范圍訂立了超越經營的承攬合同。針對上述兩項,要仔細審查 對方出示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等資料的真?zhèn)危瑢彶槭跈辔袝跈喾秶⑹跈嗥谙?,必要時,可以去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查檔。第三要了解對方的資信狀況,這包括綜合經濟狀況和綜合商業(yè)形象兩大要求。前者包括注冊資本、業(yè)務范圍、生產經營能力等;后者包括商譽、商業(yè)道德等。
2、要求對方設定擔保
簽訂合同時,對那些沒有足夠的履約能力或者履約能力不易查清的企業(yè)、單位,可要求對方設置擔保,以督促其履行合同,設置擔保時應符合《擔保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方違約沒有如約履行合同,要注意在有效期限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關于擔保注意事項,本網站將另文詳述。
3、認真審查合同條款
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琢磨合同條款,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盡量明確,不能有不明確、含糊其辭的條款,或引起歧義的條款。有時技術協(xié)議書和圖紙也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均應當簽字蓋章,審查合同條款時也應當充分注意此點。審查合同看似簡單,實則專業(yè)性很強,最好請律師代為審查。
4、明確約定管轄法院
在爭議解決條款里約定,雙方發(fā)生爭議由己方法院管轄,這也是防止欺詐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