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的地點如何確定
由于合同訂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地點的確定標準也有不同:
1、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地點標準。
2、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yè)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3、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如雙方當事人未在同一地點簽字或蓋章,則以當事人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二、合同成立的時間怎么確定
由于合同訂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時間也有不同:
1、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時間標準。
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如雙方當事人未同時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則以當事人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時間為合同的成立時間。
3、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對于第2、3種情況要注意一點:如果當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書面形式、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或者當事人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的,只要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就發(fā)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某些種類的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才能生效。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訂立合同后,這個合同就不能馬上生效,當事人必須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到有關的部門去履行批準或者登記等手續(xù)。合同經過了批準或者辦理了登記后,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