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法人該怎么退出?
公司掛名法定代表人是有風險的,假設出了民事責任的話,由公司承擔該主要責任,作為掛名的法定代表人責任很少,自己有過錯的除外;假設出了刑事責任,涉嫌單位犯罪的話,掛名法定代表人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公司作為民法上一個獨立的實體,以自有財產對外承擔責任。
法人代表只是對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責任都是由公司來承擔,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擔。
如果這個公司出了什么問題,被查到后,首問責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
當然,不是說要承擔全部責任。所以,如果和公司之間關聯(lián)不大,也沒有參與經營,最好盡早退出。
想要退出,首先需要召開股東會,超過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東同意可以變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持股東會決議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xù)就可以了,在工商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yè)(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 3.根據(jù)本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條 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