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推千萬員工持股計劃
據(jù)騰訊網(wǎng)的消息,福鞍股份(603315)5月12日晚間發(fā)布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員工持股計劃總份額不超過6000萬份,總金額不超過6000萬元,參加認購的員工總人數(shù)不超過60人,其中認購員工持股計劃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超過10人。持股計劃存續(xù)期24個月。
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程序
依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幾步:
第一步,由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擬訂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再由董事會依此做出決議,并在履行公示、 公告程序(公示期不少于10天)后,將股權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獨立董事及監(jiān)事會也要對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發(fā)表意見。上市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事務所對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此外,上市公司應當自查內幕交易行為。
第二步,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根據(jù)股東大會決議,負責實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解除限售和回購以及股票期權的授權、行權和注銷,在此前,上市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經(jīng)證券交易所確認后, 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股權激勵計劃經(jīng)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 上市公司應當在 60 日內授予權益并完成公告、登記;有獲授權益條件的,應當在條件成就后 60 日內授出權益并完成公告、登記。上市公司在向激勵對象授出權益前,董事會應當就股權激勵計劃設定的激勵對象獲授權益的條件是否成就進行審議,獨立董事及監(jiān)事會應當同時發(fā)表明確意見,律師事務所應當對激勵對象獲授權益的條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見。激勵對象在行使權益前,董事會應當就股權激勵計劃設定的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條件是否成就進行審議,獨立董事及監(jiān)事會應當同時發(fā)表明確意見,律師事務所應當對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條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見。分次授出權益的,在每次授出權益前,上市公司應當召開董事會,按照股權激勵計劃的內容及首次授出權益時確定的原則,決定授出的權益價格、行使權益安排等內容。
第三步,上市公司應當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則,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證券賬戶,用于股權激勵的實施。
以上就是對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程序的總結,如果遇到法律問題,還需咨詢專業(yè)的股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