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曾想贈科比湖人部分股權
虎撲籃球4月14日訊 根據(jù)RealGM報道,前任湖人籃球運營副總裁吉姆-巴斯曾在上賽季試圖將部分湖人的股份贈送給科比,以示對他多年貢獻的感謝。
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做法已有先例。上世紀90年代,已逝的湖人老板杰里-巴斯也曾向魔術師約翰遜贈送過股份,后者在2010年將所持股份轉手給了一位華裔富商。
不過小巴斯最終未能如愿,因為他并不知道巴斯家族信托基金已經不允許進行這種形式的股份轉移。而在外界看來,小巴斯是想通過贈送股份的方式來博取科比對他的好感。
隨著小巴斯和米奇-庫普切克被珍妮-巴斯請出管理層后,科比的經紀人羅勃-佩林卡被珍妮聘請為球隊的新任總經理。
股權贈予的法律風險
(一)對于受贈人而言
因股權的轉移必須要辦理相關的商事變更登記手續(xù)方能實現(xiàn)。而《合同法》又規(guī)定了除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在贈與財產轉移之前不可撤銷外,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因此,受贈人在無違法違約的情況下為避免贈與人行使撤銷權,需要在與贈與人達成贈與協(xié)議后,應及時對贈與協(xié)議進行公證,再通過以將自己的名字記載于公司章程或股東名冊,并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記載于公司登記文件的形式確定股權贈與的效力。
(二)對于公司而言
在股東對內的股權贈與的情況下,根據(jù)上述股東內部股權贈與與股權買賣形式的內部股權轉讓形式相同,這種內部股權贈與應當由股東自行行使,而無需爭得其他股東的同意。鑒于股東之間的股權贈與行為可能會打破股東之間的原有持股比例的平衡,從而產生絕對控股股東,對其他小股東的地位和權利的行使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對于股權內部贈與,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對內部的股權贈與作出例外性的規(guī)定。例如,通過約定股東之間禁止進行贈與等無償轉讓股權,從而規(guī)避上述法律風險。
以上便是本人對于股權贈予的法律風險的簡析,如有疑問歡迎咨詢法邦網專業(y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