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股東的出資是可以轉讓的,由于公司的性質不同,法律(主要是公司法、證券法等部門法)對出資轉讓的限制也不同。對重視人合因素的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內部轉讓不涉及第三人(公司外、股東以外)的利益,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也沒有發(fā)生變化,而向外轉讓會因吸收新股東而影響股東間的信任基礎。因此,法律對內部轉讓限制較松,而對外部轉讓限制較嚴格,同時為保持一致性也就有股東對轉讓出資的優(yōu)先購買權。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有何限制
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限制包括內部轉讓條件和外部轉讓的限制條件兩種。
(一)內部轉讓條件
因為股東之間股權的轉讓只會影響內部股東出資比例即權利的大小,對重視人合因素的有限責任公司來講,其存在基礎即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沒有發(fā)生變化。所以,對內部轉讓的限制性規(guī)定不很嚴格,通常有以下三種情形:
1、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無需經(jīng)股東會的同意。
2、原則上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東之間轉讓股權附加其他條件。
3、規(guī)定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必須經(jīng)股東會同意。
(二)外部轉讓的限制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屬性,股東的個人信用及相互關系直接影響到公司的風格,甚至信譽,所以各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轉讓股權,多有限制性規(guī)定。大致可分為法定限制和約定限制兩類。法定限制實際上是一種強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規(guī)定股權轉讓的限制條件。股權的轉讓,特別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轉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方能有效。約定限制實質上是一種自主限制,其基本特點就是法律不對轉讓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將此問題交由股東自行處理,允許公司通過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對股權轉讓作出具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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