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抽逃出資的表現(xiàn)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將款項轉入公司帳戶驗資后又轉出;
2.公司成立后,無任何根據(jù)而向股東轉移公司資金或其他財產(chǎn);
3.在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或未彌補上一年虧損前先行分配利潤;
4.在公司非盈利狀態(tài)下,制作虛假財務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5.公司回購股東的股權但未辦理減資手續(xù);
6.股東通過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體與公司之間的關聯(lián)交易,增加交易成本,變相獲得公司財產(chǎn)等。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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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