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dāng)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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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6-22
拘役與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qū)別:
(1)性質(zhì)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于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于司法行政性質(zhì)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于《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guī)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于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民事拘留適用于具有《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guī)定的六種行為之一,但又不構(gòu)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
(3)適用的機關(guān)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guān)適用依據(jù)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jù);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jù);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jù);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jù)。(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長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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