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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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26
一、項目名稱:變更城市房屋拆遷范圍許可
二、法定依據(j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9條、第36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5號])
三、法定條件: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
四、審批權(quán)限:由市房管局審批。
五、辦理程序:
1、需申請人辦理的環(huán)節(jié)、內(nèi)容:取得城建同意變更手續(xù),并填寫變更《城市房屋拆遷范圍申報表》;
2、本部門內(nèi)部辦理的程序及時限:詳見“綿陽市房管局行政許可辦理程序”(附后)。
六、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
1、拆遷人提出變更申請;
2、城建部門同意變更的有關(guān)資料。
七、承諾期限:7個工作日
八、收費依據(jù)和標準:無收費
九、有無數(shù)量限制:無數(shù)量限制
十、是否年檢(審): 不年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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