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可選擇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海難救助費用,指救助一方對遇難船舶、貨物或者人的生命進行營救后,根據(jù)救助事實,請求被救助一方給付一定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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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