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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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04
在下列場所周邊距離10米至300米內,非經(jīng)國務院或者市 人民政府批準,不得舉行集會游行示威: 天安門廣場以西至六部口北口的西長安街路段,人民大會堂西側路、南側路,人民大會 堂西側路與西交民巷交叉路口以東的西交民巷路段; 府右街、文津街、南長街、北長街、景山西街、陟山門街、故宮博物院北門以西的景山 前街路段; 臺基廠街、正義路、臺基廠街與東交民巷交叉路口以西的東交民巷路段; 東安門大街與北河沿大街交叉路口以北的北河沿大街路段、智德北巷; 阜成路與三里河交叉路口以南至國家計劃委員會辦公樓南端的三里河路段,以西到阜成 路10號樓的阜成路路段; 釣魚臺國賓館以西、以南300米以內的公共道路和露天公共場所; 首都機場、火車站、重要軍事設施周邊距離300米以內的公共道路和露天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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