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guī)定,延期交付或拒絕交付租金的訴訟時效為1年。也就是說租戶超過1年沒有交納房屋租金,而房屋的所有人也沒有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quán)利,一年后即使房屋所有人要求追討過去1年的租金,法院也不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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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