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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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01
應持單位組織代碼證書復印件、介紹信(注明起止地點、行車路線和貨物的高、寬、長度)和運營證、行駛證復印件,到起運點所在地的交通支、大隊交通科辦理(只限本市范圍使用,可跨區(qū)、縣管界通行),有效期最長為7天(需從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個城區(qū)地點運輸?shù)能囕v,可到終點交通支、大隊辦理往返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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