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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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8-23
感情不和要離婚,然后分割財產(chǎn),這都是有法可依的程序,但有人卻打起了離婚的主意。昨日記者從鞍山幾家律師事務所了解到,個別人竟借著離婚,想用共同財產(chǎn)償還莫須有的債務,以達到多分財產(chǎn)的目的。
市民陳女士與丈夫王先生1998年結婚,于第二年生下一女,后來王先生想離婚,但陳女士一直不同意。今年春天,王先生向鐵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jīng)法院核查,陳女士與王先生的共同財產(chǎn)約值6萬元,其中3萬元為銀行存款。但王先生卻提出兩年前曾向表哥胡先生借款2萬元,要求用共同財產(chǎn)償還??粗壬种心弥慕钃?jù),陳女士覺得事有蹊蹺。
法院審理后認為,離婚時只有"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才“共同償還”。王先生當年借款時家庭生活衣食無憂,借款以及用款時均未向陳女士明示,因此判定王先生所借款項并非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近日,法院作出了夫妻均分共有財產(chǎn)的判決。
律師告誡那些打歪念頭的人,偽造債務一旦被法院查實,將認定偽造債務方"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chǎn)”,根據(jù)相關法律,極有可能會做出讓偽造債務方“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chǎn)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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