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zhí)行無菌管理制度,非換藥人員不得入內(nèi)。
2.除固定敷料外(繃帶等),一切換藥物品均需保持無菌,并注明滅菌日期,超過一周者重新滅菌。無菌溶液(生理鹽水、呋喃西林等)超過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換兩次。
4.換藥時,先處理清潔傷口,后處理感染傷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換藥室處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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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