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將家里的老房子出租給了別人,到目前他已經(jīng)住了近一年,不過才給一個季度的租金。我就想咨詢一下律師你,如何處理房屋租賃糾紛?我該怎么辦?承租人拖欠租金怎么辦?
您好,非常樂意為您解答相關問題。
承租人雖然拖欠租金,但租賃合同還在有效期內,租金還將按月計算下去,因此哪怕租金拖欠一段時間再付,出租人仍希望維持有可能收回租金的租賃關系。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況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討拖欠租金的情況下向承租人追究違約責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討拖欠租金的同時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并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
當出租人認為根據(jù)承租人的各方面情況已無必要再與其保持租賃關系時,例如承租人已不可能再支付拖欠的租金,出租人就會行使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權利,這完全符合《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即使房地產租賃合同沒有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也是如此。
根據(jù)《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房地產租賃合同解除后,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即解除合同一方仍可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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