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請問商品房認購書是什么。我那天去看房子的時候,說是要簽一個商品房認購書,這個又不是購房合同,簽了干嘛呢?因為當時有事就沒問,我想問一下,怎么審查這個商品房認購書?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商品房認購書審查的問題。
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買房先簽定認購書并交納一定的定金,如果購房人未在限定的時間內簽約,定金將被扣除,這是現在售樓過程中的習慣性做法。
購房人簽定認購書的目的是鎖定物業(yè)與價格,但個別開發(fā)商卻利用消費者心急的心情將不合法的物業(yè)鎖定給消費者。
因此消費者要注意的是:
1、謹慎對待銷售人員的宣傳
2、交錢之前請三思還可以選擇及時抽身,這個時候開發(fā)商或銷售公司無權要求或起訴支付錢款。
3、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并非必經程序
雖然很多樓盤都要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但從法律上講,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并不是房屋買賣的必經程序,購房者可以爭取直接與開發(fā)商就《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補充協議)等內容進行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4、把“誘餌”寫進《商品房認購書》
銷售人員往往會以“優(yōu)惠價格”、“保留房號”等誘餌引誘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但有時最終難以兌現,建議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入《商品房認購書》,并明確約定一旦這些約定不能實現的后果。
5、約定《商品房認購書》“退出”條款
由于簽訂認購書時,樓盤一些細節(jié)尚未明確,買賣合同的很多條款都沒有明確,很多不確定性因素都可能導致難以簽訂買賣合同,例如申請貸款不被批準等,因此必須約定“退出”條款,以保證在自己沒有過錯的時候能夠隨時“退出”。
看過我的回答之后,如果您還有不清楚的,可以來電聯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