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就是我們現(xiàn)在還沒有結婚,再買房子的時候,簽合同的時候寫我對象的名字,他副的首付,但是房權證還沒有辦理;我想寫成我們2人的名字?應該怎么辦? 由于簽合同的時候我沒有時間,就沒有去,售樓處的人說,到時候辦理房權證的時候,做一個公證就可以寫成2人的名字?那這樣的話,我們的房產是否能平分呢? 請律師幫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