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在2012年6月買的的限價房,縣里文件通知70-90平,沒平米補貼1000(市場價4000左右,我們3386/平米買的92.8平米,此前超出的2.8平米售樓員一直未提,仍按3386/平米計算)。于2012年7月簽訂購房合同,房屋面積92.85平方米,合同規(guī)定買平方米3386.25元,總金額314413元,房屋貸款現已經辦理,已經還款一月,2012年11月19日房屋售樓員通知我們繳納超出2.85平米的差價,約3300左右,請問房產商的要求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