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我房子的先生把我的房子又租給別人,我也不知道,結果現(xiàn)在我該怎么辦?這算房屋轉租糾紛吧?如何處理請律師回答。
歡迎咨詢。你問的涉及房屋轉租合同等一系列問題。
房屋轉租糾紛一般會涉及下面幾種情況,我們分別來看一下: 一、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轉租合同的效力問題 租賃合同屬于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而不是以產(chǎn)生物權變動效果為目的的合同。
出租人對租賃物是否享有所有權、處分權,不是租賃合同必須考慮的內(nèi)容。
租賃合同的內(nèi)容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應的租金。
承租人將依照合同取得的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權轉移給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構成對租賃物的處分。
《合同法》規(guī)定:“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見,對于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合同法給出租人設定的救濟途徑是可以解除原租賃合同,而非宣告轉租合同無效。
在沒有其他無效原因存在的情況下,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轉租合同有效。
二、租賃合同解除致次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賃物的損失承擔問題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與次承租人形成租賃關系,根據(jù)合同相對性原則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轉租入主張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責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擔責任。
三、經(jīng)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要求解除問題 如因轉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出租人要求解除,而次承租人要求繼續(xù)履行轉租合同的,是兩個租賃合同同時解除,還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與出租人建立租賃關系呢? 租賃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約給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則轉租合同將因此而處于履行不能的狀態(tài)。
但原租賃合同與轉租合同畢竟是兩個合同,原出租人并非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不能強迫他繼續(xù)履行轉租合同。
因此,除非出租人與次承租人就繼續(xù)履行合同達成一致,否則,次承租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主張不能支持。
現(xiàn)在您一定對房屋轉租合同問題以及房屋轉租糾紛如何處理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理解,如果您對自己的能力不放心,還可以找我們進行更細致的咨詢,針對您的情況量身定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