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師,咨詢一下,我由于某種原因?qū)⒆约旱囊惶追慨a(chǎn)抵押了出去,后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了張某,張某看中了我已做抵押的房子,欲購買,可這房子已經(jīng)抵押出去了,不知道是否可以再次出售?
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房主將房屋抵押后,房屋的所有權仍然歸房租所有,也就是說您有權將房屋繼續(xù)出售,同時,為了保護抵押權人的利益,對房主出售抵押房有一定的限制,具體有:1、抵押期間,房主轉(zhuǎn)讓房屋,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告知買主房屋已經(jīng)抵押的情況;
房主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買主的,轉(zhuǎn)讓行為無效。
2、買賣房屋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房主提供相應的擔保,房主不擔保的,不得出售房屋。
3、房主出售房屋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