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房屋買賣的程序是怎樣的
1、房屋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并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xù)。房屋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并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xù);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xù)。
二、買賣農村房屋應注意哪些
如果你打算購買農村房屋,必須要注意兩點: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證書,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員會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證書上加蓋公章后涂改就成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證書,不是證明你對所購農村房屋享有所有權所必需的。宅基地使用證書是當地區(qū)、縣(自治縣)、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只有當地區(qū)、縣(自治縣)、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對宅基地使用證書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他人涂改宅基地使用證書是違法的,而且,有可能構成犯罪。
當然,最好能讓當地區(qū)、縣(自治縣)、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在原宅基地使用證書上改成你的名字或者給你頒發(fā)新的宅基地使用證書;如果不能,不必強求。因為從登記制度的設定目的來看,登記的作用在于公示,即世人周知該權利的存在。登記是房屋所有權的變動宣示,而非房屋買賣合同,不是房屋買賣合同所形成的法律關系必須要件,沒有辦理過戶登記并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2、如果你打算在購買農村房屋以后進行翻建,你只能在原建筑宅基地占地面積范圍內翻建,不能擴建到附近耕地面積范圍。如果擴建需要占用耕地、田地面積,則需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如果未經審批就增加建筑占地面積,則增加的部分就是非法建筑。
在農村房屋買賣領域,一個突出的變化,就是購買主體由以前的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擴大到外村村民甚至城鎮(zhèn)居民。那城鎮(zhèn)居民能否購買農村房屋,購買有何程序限制,又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這些問題都容易引起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所以最好先向專業(yè)的律師咨詢以求掌握該問題,謹防日后發(fā)生糾紛。